使用說明
1.砂漿試樣應在自然干燥的狀態(tài)下進行檢測;當砂漿試樣處于潮濕狀態(tài)時,應自然晾干或烘干。
2.砂漿試件的厚度應使用游標卡尺進行量測,測厚點應在擇壓作用面內,讀數應精確至0.1mm,并應取3個不同部位厚度的平均值作為試件厚度。
3.在擇壓儀的兩個壓頭表面,應各貼一片厚度小于1mm、面積略大于圓平壓頭的薄橡膠墊。啟動擇壓儀,應設置數顯測讀系統(tǒng)為峰值保持狀態(tài),并應確認計量單位為牛頓(N)。
4.砂漿試件應垂直對中放置在擇壓儀的兩個壓頭之間,壓頭作用面邊緣至砂漿試件邊緣的距離不宜小于10mm。
5.對砂漿試件進行加荷試驗時,加荷速率宜控制在每秒為預估破壞荷載的1/15~1/10,并應持續(xù)至試件破壞為止。擇壓荷載值應為砂漿試件破壞時擇壓儀數顯測讀系統(tǒng)顯示的峰值,并應精確至1N.
當具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擇壓儀應進行校準:
1 新擇壓儀啟用前;
2 超過校準有效期;
3 遭受嚴重撞擊、跌落、振動等損傷;
4 維修后;
5 對檢測結果有懷疑或爭議時。
擇壓儀應定期保養(yǎng),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使用過程中,宜避免灰塵沾污儀器,若沾污灰塵應予qc;
2 機械轉動摩擦部位應保持潤滑;
3 使用后應清理干凈;
4 不用時應予遮蓋防護,并應使圓平壓頭處于不受荷載狀態(tà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