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到青海省托運物流 江漢工商分局常青工商所接投訴調查發(fā)現,由于郭女士在物流公司送貨時,未當面查驗就簽收了貨物,無法提供大理石桌面是物流公司損壞的證據,其責任只好由郭女士自己承擔。經工商執(zhí)法人員協調,家具城最終同意按{zd1}成本價1600元再給郭女士送一張同樣的桌面。
工商提示:消費者在接收物流公司送達的商品時一定要當面驗貨簽收,同時物流公司有責任要求消費者當面驗貨簽收。
物流公司擅自改動收貨地址
2月13日,家住東西湖的蔡景輝向吳家山工商所投訴說,他從廣東虎門購買了240件服裝,交給武漢花潤貨運站,運到吳家山二雅路,并在貨運單上注明了到貨地址,運費200元。貨到后,貨運站卻通知他要到武昌關山提貨,理由是“沒有順路的車所以運到了武昌”,如想到吳家山提貨就要再加100元運費。
工商部門認為,消費者與貨運站己約定了到貨地點且支付了運費,貨運站不按約定是違約行為,遂責令該貨運站將240件服裝立刻運到吳家山。
工商提示:消費者與物流公司簽訂合同,作為合同承運人的物流公司就應該嚴格按照貨物運輸合同履行相應的義務。如消費者權益受到損害,可撥打12315向工商部門反映。